“好声音”遭索赔300万 宣传总监:未侵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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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华商网-华商报3月19日报道 自从1月底爆出“《中国好声音》版权归属恐将易主”的消息后,观众非常关心浙江卫视《中国好声音》第五季还会不会如期举办。昨天,最新消息传出,“The Voice of……”荷兰版权公司起诉《中国好声音》两个中国制作公司侵犯商标使用权。

  “好声音”制作方被告侵权

  《中国好声音》被指未经授权 使 用 与“The Voiceof……”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及文字,荷兰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将梦想强音文化传播(上海)有限公司、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北京朝阳法院,索赔300万元。法院已经受理此案。

 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《中国好声音》的宣传总监陆伟,对方表示:“我方(指梦想强音)没有侵权。我们目前尚未收到法院传票,若随后收到正式文件,我们会向媒体进行比较详细的说明。”

  “The Voice of China”版权易主

  今年1月,唐德公司与荷兰塔尔帕公司签约,获得“The Voice of……”的版权。而已经制作播出了四季《中国好声音》的灿星制作澄清,“虽然塔尔帕公司单方面取消了‘The Voiceof……’的授权,但灿星与浙江卫视仍享有‘好声音’的商标,该商标已注册。对方拥有版权的是‘The Voice ofChina’”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示中,“好声音”于2014年3月注册在38类“电视节目播放类”,而注册方正是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。

  华商报记者获悉,《中国好声音》新一季定名为《2016中国好声音》,开启了全国各城市海选,标志改为一个大写的V字。至于节目是否如期播出,陆伟表示:“一定会。目前海选的V字标志并不是下一季节目的LOGO。包括英文名、模式、标志、舞美等元素,还都在开会讨论中。”

  综艺节目火了,名称酿商标纠纷

  随着综艺节目的火爆,热门综艺节目的商标引发纠纷的状况也屡有发生。此前《非诚勿扰》商标被抢注,不得不更改节目名称。《中国好声音》此番涉及外文节目名称翻译成中文并在中国注册商标,是否对原英文商标构成侵权的问题。华商报记者昨日采访陕西九州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崔芊,了解相关法律问题,对方表示:“如果说中英文两个商标都已经在中国注册成功,表示两个商标都是合法商标。如果其中一个商标注册人提起异议,就要由法院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来审查是否存在不当注册的可能性。如果存在,那有不当注册行为的商标不能继续使用,如果不存在问题,两个商标都能用。只是在英文商标翻译使用的过程中,出现了模糊的情况。这种情况下,英文版商标的翻译就要进行文法上的调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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